研究生專區

修業規定

碩士班學生

  1. 最低畢業學分為 24 學分(不含碩士畢業論文)
  2. 必修科目為:本學科所開授之專題討論(4學期,共4學分),人體生理學(6學分),實驗生理學與實習(3學分),碩士論文(0學分)

博士班學生

  1. 最低畢業學分為 18 學分(不含博士畢業論文)。
  2. 逕修博士生最低畢業學分為 30分(包含碩士班時期所修學分,但是不含博士畢業論文)。
  3. 必修科目為:本學科所開授之專題討論(4學期,共4學分),人體生理學(6學分),博士論文(0學分)。

※博士班研究生論文發表之基本要求

論文必須為original research article,case report 不列入計算,至少一篇該研究領域當年度期刊排名前50%單一第一作者之論文,然各實驗室得自訂更高之標準。
 

※博士班研究生注意事項

  1. 博一二:
    需參加專題討論報告
  2. 博三:
    課程結束以前需修完必修課程,並通過資格考試。如果未能如期通過資格考,則視為一次考試失敗。在博四上學期結束前未完成資格考考試,則視為兩次考試失敗,並依校規 處理。
  3. 博四:
    開學的一個月內,將「論文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」送交所方。博四結束前至少向該委員會進度報告一次,報告時間自訂,並由所方公告邀請全體師生參加。
  4. 博五以上:
    每年至少一次進度報告在專題討論時間公開報告其研究進展,指導教授可視需要自由邀請其論文審查委員出席參加。